法律援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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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简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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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十县(市、区)残联从一九九四年成立法律援助中心(统称为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),服务于残疾人。2001年助残日前夕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“认真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”,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制定出“三优先”的政策及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。为便于工作,确实加强基层残疾法律援助网络的建设,市残联将十县(市、区)原有的“法律援助中心”更名为“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XXX工作站”并统一制作了牌匾,业务上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。全市十县(市、区)司法,残联部门共同成立了十一家法律援助机构,2002年为3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。 94年聘请了五位我市著名的法律界人士,做为市残联法律顾问为残疾人进行法律服务。 96年又聘请闫桂荣律师为我会常年的法律顾问,每星期三来残联办公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,使残疾人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。几年来,接待信访的残疾人约有2600人/次,代书300多人/次;诉讼20多人左右。 办理案件: 1. 小店区残疾人李晋明(二审); 2. 小店区残疾人马拉柱(二审); 3. 聋哑人离婚诉讼(已结案); 4. 小店区兴业标兵王志忠(公安正在辑拿逃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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